11月18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耒阳市餐厨垃圾处理(BOT特许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据公告显示江苏洁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255元/吨的价格中标该项目。
据招标文件,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818.74万元,特许经营期25年(含建设期),项目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站一座,主要建有: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及污水处理系统、沼气收集及净化系统、除臭系统、生产电控设备、油脂储罐、沼气发电系统、沼气锅炉系统、厂区电缆、总图及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项目采用“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工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年处理餐厨垃圾36500t;建成后年产粗油脂1080吨、年发电452200度。全文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餐厨垃圾处理(BOT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中共耒阳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耒阳市餐厨垃圾处理(BOT特许经营权)项目
2.1.2建设地点:耒阳市107国道旁的灶市办事处彭桥村(灶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站一座,主要建有: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厌氧及污水处理系统、沼气收集及净化系统、除臭系统、生产电控设备、油脂储罐、沼气发电系统、沼气锅炉系统、厂区电缆、总图及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项目采用“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工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100t,年处理餐厨垃圾36500t;建成后年产粗油脂1080吨、年发电452200度。
2.1.4建设周期:
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完《特许经营协议》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设备试生产。
2.1.5设备要求:
综合考虑场地面积和现场无建房条件等因素,本项目要求主体设备采用移动式餐厨垃圾处理站。
2.1.6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818.74万元。
2.1.7特许经营期:25年(含建设期)。
2.1.8处理工艺:拟采用“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工艺处理餐厨有机废弃物,在该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2.1.9运营质量标准:合格。
2.1.10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耒阳市餐厨垃圾处理(BOT特许经营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
3.3.2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cn/。
3.3.3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餐厨(或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业绩(建设、供货、运营均可),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备查验。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4-4588992。
9.防疫说明: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进入开标现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蔡池路59号(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传真):13875798058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潭路衡阳高新创业中心B栋2004
联系人:王先生、邓女士
电话:18173400950、15386090037
邮箱:970438293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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