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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依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长春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和《吉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评价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量进行公示。现将2021年10月的餐厨垃圾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10月处置量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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