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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30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文章出处 : 垃圾焚烧热电 文章编辑 : 垃圾焚烧热电 阅读量 : 1612 发表时间 : 2023-02-21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100元/吨,污泥处理服务费单价:400元/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300元/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配套建设40吨/日污泥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技术,烟气净化采用“SNCR+急冷塔+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净化工艺,达到GB18485-2014排放标准。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702G23021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招标人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科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2.2建设地点:宝清县挠力河以东,兴业街以北规划M2地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配套建设40吨/日污泥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餐厨垃圾10吨/天,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技术,烟气净化采用“SNCR+急冷塔+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净化工艺,达到GB18485-2014排放标准。
  2.4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垃圾焚烧热电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运作模式:本项目具体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内容。
  2.5运营周期: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7招标控制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100元/吨,污泥处理服务费单价:400元/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30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应具有较好的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等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2)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3)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且"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联合体组成不能超过2家投标单位。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查询时间以成立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须同时于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emingzaojia 163.com。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7.4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如因系统网络等非人为原因导致未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操作的,系统可延长解密时限。规定时限内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流程。(注:时限前全部投标文件解密成功,提前结束该流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极配合招标人开展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5438824
  招标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人民路478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469-542632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科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市长江路1069号(创新创业科技大厦16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51-5539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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