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安徽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浙江波普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月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201.91万元/月;(2)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308.44元/吨;(3)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64.64元/吨。
该项目预算36005.03万元,特许经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服务、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
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qt202309-010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波普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379号主楼一楼101室
中标金额:(1)月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贰佰零壹元玖角壹分万元/月(小写:201.91万元/月);(2)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叁佰零捌元肆角肆分元/吨(小写:308.44元/吨);(3)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壹佰陆拾肆元陆角肆分元/吨(小写:164.64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
服务范围:特许经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以下简称子项二)、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三)。
服务要求:需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全部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时间(特许经营期):10年(含建设期),其中:子项一分期建设,一期(示范片区、示范村、县城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基地等)建设运营期10年;特许经营期第2年前(即2025年前)完成二期(县域全覆盖期)的建设工作,建设期0.5年,特许经营期的第0.5-第1年为过渡期,二期建设与一期运营交叉实施,二期运营期9年;子项二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子项三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
服务标准:合格,具体须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家梅、姚昌菊、陆登虎、戴书华、杜裕民、刘新梅、王士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中代理服务费计取参考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174762.58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联系电话:13267195618。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
联系方式:林主任13470700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13605692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旭东、汪一鸣
电话:13605692650、13267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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