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是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按照国家《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餐饮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的加工过程废弃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餐厨垃圾具有污染物和资源的双重属性,处理得当可“变废为宝”成为资源,处理不当则污染环境、危害健康。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环境治理实践,也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造福百姓的一项民生工程。
201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筛选了33座城市作为首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要求,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50%以上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各省至少建成一个生活废弃物分类示范城市。
截至目前,全国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区)已发展至100个,覆盖了31个省级行政区,并且得到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专项资金补贴。
近年来,各个试点城市都在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地区实际情况的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及管理模式,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据不完全统计,100个试点城市中有62个城市专门实施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或条例,10个城市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3个城市出台了管理意见,8个城市正在编制餐厨垃圾管理草案,已出台或计划出台餐厨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城市占比83%。仅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就有15个城市陆续实施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虽然部分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提高,但餐厨垃圾专项收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法规层面的大氛围已基本形成,国内的餐厨垃圾处置管理逐步向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转变。
如何更有效地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政府重视、主动作为是前提
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相通、一脉相承,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实践、生动体现。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方能卓有成效、事半功倍。
积极宣传、开展分类是重点
餐厨废弃物是生活垃圾的一部分,只有在很好地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下,才能做到餐厨废弃物的收、贮、运、处,各级政府尤其是城市主管部门,应当大力开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动员等工作,同时实施必要的褒贬、奖惩、处罚等措施。只有这样,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才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先进工艺、设施投运是关键
餐厨废弃物最终要实现资源化与无害化,实现公民与社会双赢,实现经济与环境互惠,必须要有基础设施兜底。各级政府应加强收集站、转运车、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工作经费的保障。需要说明的是,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采取“疏堵结合、长远规划”的方式。
培育市场、产业发展是支撑
要大力培育发展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装备产业,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鼓励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经营的第三方服务,推动组建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联盟。
要鼓励餐厨垃圾相关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不断优化技术工艺路线,加快装备制造升级。同时,要鼓励餐厨垃圾收运处及装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立足本省,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不断拓展市场空间,提高行业竞争力。
全民参与、完善制度是保障
实现餐厨垃圾的资源化与无害化,其最大的动力来源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其最终结果是让人民群众有最大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最大的受益者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但是,它的实现需要全民自发参与。因此,在宣传引导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投放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科学知识、法规政策和重要意义,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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