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日起,海口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目前,海口市建成区4228个居住小区和公共机构已全部配备分类垃圾桶,覆盖率为100%,基本实现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海口市初步具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58%垃圾分类实施以来,海口资源化回收利用率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海口市日产生活垃圾约5030.65吨,其中可回收物回收量约1310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约0.65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分出量约480吨/日,其他垃圾量约3240吨/日,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58%。针对餐厨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气体排放是否达标,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臭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有超标情况,要求臭气排放超标企业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的7号机组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毕,正在试运行,6月底正常投入运行。
海口各区大力开展宣传监督工作海口各区想方设法,让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海口秀英区由区街道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分早上和晚上对辖区内的居住小区(单位)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值岗、分类实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及时督促整改,未能整改的次日由区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下文督办属地镇、街整改。龙华区在全区25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一千万”工程,即“教会上千名学生,带动上万家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公共区域设置23座智能可回收站,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琼山区开展“一户一卡、持卡投放”试点工作,通过大数据准确定位不分类市民,实现垃圾分类执法、宣传、督导三体合一,实现了精准宣传与督导,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美兰区各单位采取“人口普查+入户宣传”“疫情防控+入户宣传”模式,深入960个居民区、107065户居民开展入户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约16万余张、张贴宣传海报约3.6万张、环保袋3900个。
混装混运是红线,市民发现可举报对于混投现象,由督导员讲解劝阻,让其改正,不改正的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人员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上门劝导,拒不改正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截至目前,海口市各区综合执法局累计开出201张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金额共计106399元。1月5日、2月3日、2月19日,相关部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混装混运是红线,要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市民若发现混装现象,可以通过垃圾分类收集点公示的监督电话或海口12345平台进行举报,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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